安全評價業務網上公開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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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泰興怡達化學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 |
項目規模 |
本項目評價對象為泰興怡達構成重大危險源的裝置和設施,評價范圍包括:15萬噸/年環氧丙烷裝置、18萬噸/年雙氧水裝置以及存儲設施、公輔工程,以及泰興怡達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現狀等。 |
業務范圍 |
金屬、非金屬礦及其他礦選企業;陸地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陸上油氣管道運輸業;石油加工業,化學原料、化學品及醫藥制造業;金屬冶煉***** |
合同期限 |
資料集齊后30個工作日內 |
項目類型 |
專項評估報告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2年8月1日 |
安全評價項目簡介 |
泰興怡達化學有限公司15萬噸/年環氧丙烷項目位于江蘇省泰興經濟開發區內。本項目生產過程中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環氧丙烷、丙二醇甲醚、雙氧水、氫氣、丙烯、甲醇、3#助劑、苯、磷酸、30%鹽酸、30%燒堿、30%硝酸、氮〔壓縮的〕、硫酸、一氧化碳、丙酮、異丙醇、甲醛溶液、天然氣、氮氣,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其中環氧丙烷、丙二醇甲醚、雙氧水、氫氣、丙烯、甲醇、3#助劑、苯、30%硝酸、一氧化碳、丙酮、異丙醇、甲醛溶液、天然氣屬于重大危險源物質。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安監總局40號令,第79號修正),“第八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并確定重大危險源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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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過程控制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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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管理 |
項目組長 |
技術負責人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李國華 |
潘成忠 |
陳晶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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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報告編制過程 |
報告編制人 |
報告審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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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華、石錦松、蔡奇琦、李長江、錢波、崔玉榮 |
史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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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參與人員 |
安全評價師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技術專家及技術人員 |
李國華、石錦松、蔡奇琦、李長江、錢波、崔玉榮 |
李國華、石錦松、蔡奇琦、李長江、錢波、崔玉榮 |
潘成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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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現場開展情況 |
現場勘查人員 |
勘查時間及任務 |
現場勘查照片 |
李國華 |
2021 年 4月 30 日;查看怡達化學廠區及周邊情況,及廠區內生產裝置、存儲設施運行情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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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項目其他信息 |
本次評價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泰興怡達化學有限公司醇醚罐區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環氧丙烷裝置、雙氧水裝置、丙烯罐區、環氧丙烷罐區、雙氧水罐區構成重大危險源。其中,環氧丙烷裝置構成三級重大危險源;雙氧水裝置構成級重大危險源;丙烯罐區構成一級重大危險源;環氧丙烷罐區構成一級重大危險源;雙氧水罐區構成一級重大危險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