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工作公示信息表
項目名稱 |
太倉港口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蘇州港太倉港區三期工程增加危險貨物集裝箱裝卸服務技改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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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地址 |
蘇州港太倉港區浪港口至楊林口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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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性質 |
新建□ 改建■ 擴建□ 技術改造□ 技術引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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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黃澤娟 |
聯系電話 |
18015499256 |
公示信息類別 |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 控制效果評價與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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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單位或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單位 |
江蘇國恒安全評價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聯系人及 聯系電話 |
王宏 13914022611 |
評審(驗收)情況(包括評審驗收時間、主持人、評審驗收人員、評價結論、評審及驗收意見等): 1)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太倉港口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在公司對蘇州港太倉港區三期工程增加危險貨物集裝箱裝卸服務技改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以下簡稱控效評價報告)組織了評審。評審會由陸春鳴主持,由施健、沈歡喜、米凱組成評審組(見評審會簽到表),施健擔任評審組組長。驗收組在聽取了建設單位對該項目和職業病防護設施情況的介紹后,察看了現場,審閱了相關文件資料,并進行了質詢。根據個人驗收意見,經討論形成如下驗收組綜合意見: 一、總體意見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機構資質和能力符合要求;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編制的符合導則要求;調查與評價的重點內容較全面、客觀、準確;對建設項目按照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組織施工情況論證說明較充分;措施及建議基本可行;評價結論基本正確。 二、控效評價報告的修改意見及建議 1、細化應急預案及應急救援設施的分析與評價; 2、完善職業健康監護的分析與評價; 3、完善企業職業健康管理情況的調查及分析; 4、其余見專家個人意見。 其他見專家個人意見。 三、評審結論 評審組認為該控效評價報告評審為整改后通過,但建設單位應當要求評價單位根據上述修改意見和建議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最終控效評價報告應具備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按照驗收意見整改的情況分析和評價,及時提請評審組全體成員確認。經確認后,建設單位方可形成《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和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工作過程報告》上報衛生健康委員會或存檔備查。 2)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 太倉港口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在公司會議室對蘇州港太倉港區三期工程增加危險貨物集裝箱裝卸服務技改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組織了現場驗收。驗收會由陸春鳴主持,由施健、沈歡喜、米凱組成驗收組(見驗收會簽到表),施健擔任驗收組組長。驗收組在聽取了建設單位對該項目和職業病防護設施情況的介紹后,察看了現場,審閱了相關文件資料,并進行了質詢。根據個人驗收意見,經討論形成如下驗收組綜合意見: 一、總體意見 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的設計與現場部分一致;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和施工符合法律法規要求;職業病危害控制基本達到預期效果;職業衛生管理基本符合法律法規。 二、驗收的整改意見及建議 1、盡快開展職業病危害申報; 2、完善應急救援設施的設置,加強應急救援演練; 3、完善警示標識的設置; 4、其余見專家個人意見。 三、驗收結論 驗收組認為該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結論整改后通過,建設單位應根據上述整改意見及建議進行整改,整改后及時提請驗收組全體成員確認,并將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工作過程形成書面報告備查。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應當在驗收完成之日起20日內向管轄該建設項目的衛生健康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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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驗收)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 1)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 驗收組認為該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結論整改后通過,建設單位應根據上述整改意見及建議進行整改,整改后及時提請驗收組全體成員確認,并將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工作過程形成書面報告備查,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應當在驗收完成之日起20日內向管轄該建設項目的衛生健康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2)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評審組認為該控效評價報告評審為整改后通過,但建設單位應當要求評價單位根據上述修改意見和建議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最終控效評價報告應具備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按照驗收意見整改的情況分析和評價,及時提請評審組全體成員確認。經確認后,建設單位方可形成《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和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工作過程報告》上報或備查。 |
制表人:宋敬華 編制時間:2022年9月6日 聯系電話:1585030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