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8日,常州新東化工發展有限公司投資13036萬元,實施年產2萬噸鄰(對)氯甲苯改擴建項目,該項目已取得江蘇省投資項目備案證(備案證號:常工信備[2024]5號)(附后)。常州新東化工發展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鄰(對)氯甲苯改擴建項目產品2-氯甲苯(12000噸/年)(序號1498,CAS號95-49-8)、4-氯甲苯(8000噸/年)(序號1500,CAS號106-43-4)、鹽酸(20070噸/年)(序號2507,CAS號7647-01-0)、混合物(二氯甲苯溶劑:2,5-二氯甲苯45~55%、2,4-二氯甲苯20~30%、3,4-二氯甲苯5~15%、2,6-二氯甲苯≤8%、4-氯甲苯≤5%、三氯甲苯≤5%)(1200噸/年)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安監總局令第41號,第79、89號令修訂)及《省安監局關于印發江蘇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的通知》(蘇安監規[2017]1號)規定,應憑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生產。本項目建成投產后,常州新東化工發展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新增規模)的具體情況如下表。
表:本項目建成后安全生產許可證新增規模變化情況一覽表
領證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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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證規模(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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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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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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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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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證
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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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
新增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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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
建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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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氯甲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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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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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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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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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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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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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氯甲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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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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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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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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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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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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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物(二氯甲苯溶劑:2,5-二氯甲苯45~55%、2,4-二氯甲苯20~30%、3,4-二氯甲苯5~15%、2,6-二氯甲苯≤8%、4-氯甲苯≤5%、三氯甲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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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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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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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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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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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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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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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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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4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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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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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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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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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告評價范圍:常州新東化工發展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鄰(對)氯甲苯改擴建項目涉及的生產裝置及配套的設備設施、公輔工程等,本報告評價范圍與投資項目備案證及建設內容一致。
年產2萬噸鄰(對)氯甲苯改擴建項目主要特性:
(1)本項目涉及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的危險化學品有氯、甲苯、2-氯甲苯、4-氯甲苯、二氯甲苯溶劑、鹽酸、氫氧化鈉溶液[含量≥30%]、氮[壓縮的或液化的];其中氯、甲苯列入《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2013年完整版)。
(2)本項目為原有產品擴建,生產工藝技術沿用現有年產5萬噸氯甲苯項目成熟生產工藝,根據《江蘇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工藝安全可靠性論證實施辦法(試行)》(蘇安監[2012]152號)規定,生產工藝不屬于 “國內首次使用的化工生產工藝”。本項目生產工藝中的氯化反應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列入《關于加強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7]1號)中規定的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范圍。
根據《關于加強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7]1號)、<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重點化工企業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改造驗收規范(試行)》的通知>(蘇應急[2021]48號)及<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安全風險防控指南(試行)》的通知>(應急[2022]52號)的有關規定要求,常州新東化工發展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化安安全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進行氯化反應生產工藝及其全流程反應進行安全風險評估(結論:氯化反應工藝危險度為1級)(化學反應安全風險研究與評估報告附后)。
(3)常州新東化工發展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鄰(對)氯甲苯改擴建項目建成后,本項目及廠區內其他生產單元均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儲存單元中的液氯氣化單元、液氯框架構成一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雙氧水成品罐區、甲苯罐區構成三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電子級雙氧水罐區、甲苯球罐區構成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4)本項目屬于《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計管理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76號)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具有爆炸危險性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界定標準的復函》(安監總廳管三函[2014]5號)中規定情形的具有爆炸危險性的建設項目;項目不涉及爆炸性粉塵環境。
本項目主要存在火災、爆炸、毒物危害等危險有害因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主席令第八十八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第645號令修改)、《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5號,第79號令修改)、《省安監局關于印發江蘇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蘇安監規[2018]1號)及《省安監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蘇安監[2018]32號)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相關文件要求,該建設項目應進行安全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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